5月28日下午,文法学院研究生法律(法学)党支部在学院310开展遵规守纪支部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金典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金典同志解释了“遵规守纪”的具体含义,即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强调遵规守纪是党员的基本义务,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遵规守纪对于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支部成员个人成长具有积极作用。最后鼓励党员以身作则、担起责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研究生党支部法律(法学)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胡京京进行了补充。胡京京同志谈到,遵规守纪不仅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更是对我们每个人自身素质的提升。只有做到遵规守纪,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只有做到遵规守纪,我们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只有做到遵规守纪,我们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因此,我们要把这次会议的感悟和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真正做到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此次学习,支部全体党员更为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党组织的一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言行一致。
文/朱曼婷 金典 图/金典 审/顾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