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预计将于9月29日通过教育部网上“推免服务系统”全面启动。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以下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测试工作,主要包括复试组织,成绩评定及提出拟录取意见等。
二、推免生招收条件及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一)招收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在学期间,申请人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学科竞赛中获第二等级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或在学术期刊发表一篇不少于6000字的学术论文,优先录取。
(二)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030100 |
法学 |
学术型 |
5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7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0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2 |
三、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及复试资格的审查
(一)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根据2024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9月29日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
9月29日~10月17日,学院安排专人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推免生报考情况,向符合招收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9月29日~10月17日,学院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
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暂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
9月29日~10月17日,学院分批次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研招办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5.拟录取公示
10月20日,全校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结束。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考生须将下列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8133271@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
1.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4.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5.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6.英语水平等。
五、监督工作
学院将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网站发布信息,接受监督。
学院纪委对本院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全程履行监督职责。
学院纪委电话:0551-62901831。
学院接受推免工作联系电话:0551-62902512,邮箱:278133271@qq.com。
文法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