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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

    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及现有招生计划,本院现在开始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欢迎符合条件考生报考。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接受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代码专业领域

    专业类型

    接受调剂计划数

    全日制

    0301000法学

    学术型

    8

    035102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4

    非全日制

    035101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6

    035102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9

    本次不接受专项计划调剂申请


    二、接受调剂考生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

    招生专业代码

    单科成绩(满分=100分)

    单科成绩(满分>100分)

    总分要求

    0301000法学

    44

    85

    321

    035101法律(非法学)

    44

    66

    331

    035102法律(法学)

    44

    66

    321

    三、申请调剂的条件  

    (一)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二)学术型硕士: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原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

    (四)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调剂全日制各专业考生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优先遴选参加复试。

    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第三等级奖及以上(排名前2名);

    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

    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获A证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客观题均已通过的;

    本科在读期间,有在国(境)外交流学习经历的(连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均必须在调剂系统中明确备注说明(未在调剂系统备注说明的不纳入优先遴选参加复试范围)并在本次调剂系统关闭后8小时内将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制件扫描为PDF文档打包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调剂专业+姓名+优先遴选附件)发送到278133271@qq.com邮箱。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附件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纳入优先遴选参加复试范围。

    2.非全日制调剂考生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课教学基本安排在周末授课,学院在遴选非全日制调剂考生时充分考虑考生工作所在地到合肥市的交通条件,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一志愿报考本校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且已经参加复试因招生计划原因未被录取的,申请调剂到本校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非全日制招生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参加调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遴选时将不考虑其调剂申请。

    考生达到报考一志愿院校复试线并在复试名单内,一志愿院校在本次调剂系统关闭前没有发布明确是否录取信息的;

    在调剂系统中考生存在申请调剂但又拒绝接受院校复试通知记录的;

    在调剂系统中考生存在拒绝录取记录等。

    四、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本校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且已经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办理调剂。

    五、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3291830分至30730

    六、调剂复试

    参加复试的具体要求见本网站321日发布的《文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文法学院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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