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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0-10-07    浏览次数:

    文法学院接受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将于1012日通过教育部网上“推免服务系统”全面启动。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测试工作(组织面试复试,评定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等)。

    二、推免生招收条件及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一)招收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发表、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法学按照一级学科招生:接受推免招生计划5个。

    招生方向:1.法理学(智慧社会建设与法治治理);2.民商法(知识产权法);3.诉讼法(互联网诉讼);4.经济法(市场规制法);5.环境与资源法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法律(法学)接受推免招生计划10

     (2)法律(非法学)接受推免招生计划5

    三、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及复试资格的审查

    (一)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根据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1012日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

    1012日~1022日,学院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每天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推免生报考情况,及时向符合招收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提醒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之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1012日~1022日,学院根据校内、校外推免生报考情况,分多批次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

    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体检暂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

    1012日~1023日,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5.拟录取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考生须按学院要求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邮箱738370474@qq.com)发送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形式及复试平台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

    (二)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

    1.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选择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网络畅通、手机信号良好、相对独立的空间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考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2.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耳朵、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本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将复试小组秘书发送的复试平台的ID号和参会密码信息转发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本院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由学院从中确定各复试小组组长,复试由组长主持。复试小组配备复试秘书2人,负责复试考生调度及成绩统计工作。

    (四)复试科目

    对所有推免生的复试统一采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进行。

    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1.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4.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5.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6.英语水平等。

    五、监督工作

    学院将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网站发布信息,接受监督。

    学院纪委对本院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全程履行监督职责。

    学院接受推免工作联系电话:0551-62902365/62901430,邮箱:wfxy@hfut.edu.cn

    学院纪委电话:0551-62901831


    文法学院

    2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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