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学院学生见贤思齐、争当标兵,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内开展第二届“最美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最美青年”评选类别共六类,分别为“最美素质标兵”、“最美自强励志大学生”、“最美党员”、“最美班长”、“最美寝室长”、“最美志愿者”,每类1名,共6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成绩良好,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考试、考查课中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坚持锻炼身体,热爱劳动,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
(二)分类评选条件
1.最美素质标兵: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30%,原则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次校等级奖学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2.最美自强励志大学生:家庭困难,积极乐观,自立自强,成绩优秀,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出色。
3.最美党员: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30%,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组织纪律观念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同学,在集体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4.最美班长:在任班长,原则上任职满1年,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工作认真负责,热心班级事务,班风良好,凝聚力强。
5.最美寝室长:在任寝室长且任职满1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寝室建设理念、措施有特色有成效;所在寝室卫生好,学风好,宿舍成员整体素质较高,至少获得1次院级及以上寝室集体表彰或奖励。
6.最美志愿者:在读注册志愿者;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表现突出。
四、评审流程
1.报名推荐。学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等方式报名参加,每名学生可报名参加1-2个类别的评选,并填写《文法学院“最美青年”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
2.组织评选。评选分为报名初选、材料评审、答辩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选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3.表彰与奖励。学院对评选上的同学授予“文法学院‘最美青年’”荣誉称号,并进行“最美青年”优秀事迹宣传展示。
五、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中参选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参选人请认真按要求填写《文法学院“最美青年”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文法学院“最美青年”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参选人个人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个人事迹简介200字(用于海报宣传),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字数限2000字以内;所列荣誉或奖项需提供电子彩色扫描件;
3.参选人电子照片5张。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4张(竖幅3张,横幅1张,非自拍、艺术照);
4.所有材料请于4月18日之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faxsgz@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902672。
附件1:《文法学院“最美青年”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2:《文法学院“最美青年”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
文法学院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