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10:00
报告地点:学术会议中心二楼小报告厅
报 告 人:王毓莹 教授
工作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举办单位:文法学院
报告简介:
民商事案件的司法裁判中,法官思维的特殊性、个性化、自由裁量权以及裁判过程等。
报告人简介:
王毓莹,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公司法》修改组工作组成员,原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曾挂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2021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担任全国首家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庭特聘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类案同判首席专家组成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团成员。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审理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选》。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主笔和参与了大量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包括《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次全国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以及《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在《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