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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学校“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图文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五一”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2020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在此期间,本科生、研究生的线上教学活动取消。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按照5月4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二)的教学安排进行。

    二、交通班车安排

    5月1日至5日,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交通班车安排如下:

    (一)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

    07:5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08:5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1:5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3:3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16:5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二)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间

    08:2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20返回 一辆大客

    14: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三、几点要求

    1.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自觉遵守学校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节日期间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所有学生在接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前,一律不得返校,不得参加任何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2.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所在地,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履行请销假手续,告知出行方式、行程等信息,待所在党委批准后,方可出行。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外出尽量采取自驾方式,不乘或少乘公共交通工具。

    3.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妥善安排好有关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29日(星期三)前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四、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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