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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

    根据校研招办《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及复试缴费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建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张XX+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发送到738370474@qq.com邮箱。

    复试考生缴费后登录缴费网站打印电子缴费凭证并将缴费电子凭证发送738370474@qq.com邮箱。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以及缴费办法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网站(http://yjszs.hfut.edu.cn/)查阅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科目、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及分值

    (1)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50分);

    综合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着重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及语言综合能力。

      2.复试内容(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考生抽取试题回答;专家提问。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包括考生用外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考生抽取试题回答;专家提问。

    3.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全日制考生的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定于5月15日下午14:30分开始。一志愿非全日制考生的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考生复试定于5月15日下午19:00开始。

    三、复试方式、复试组织及要求

    1.复试方式及复试平台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华为welink和腾讯会议

    华为welink视频会议平台作为复试主平台,复试小组的提问和考生的回答均在本系统进行。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安装主平台作为主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双手和头部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复试的副平台,副平台主要用于监考及备用,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2.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选择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网络畅通、手机信号良好、相对独立的空间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考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耳朵、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智能手机应关闭手机卡),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本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将复试小组秘书发送的复试平台的ID号和参会密码信息转发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复试小组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考生分别复试,学院分别成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本院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各小组成员15日下午2:00抽签确定,由学院从中确定各复试小组组长,复试由组长主持。

    每个小组配备复试秘书2名和若干工作人员,负责复试考生线上线下考务调度和分数统计。

    4.考生复试程序

    (1)考生复试排序:学院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所有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根据复试秘书手机短信通知的指令在15日下午13:30分(非全日制考生应在15日下午18:30分)完成腾讯会议平台登陆(监考用),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所在空间进行检查。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考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3)考生根据抽签的顺序并按照复试秘书的指令登录华为welink视频会议平台进行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最后得分,成绩当场宣布。

    (5)考生复试结束后按照复试秘书指令关闭复试平台退出考场。

    5.调剂志愿考生的复试方式、平台、要求、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四、录取办法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办法与非专项考生计算办法相同。

    (三)调剂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调剂志愿考生总成绩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四)复试结果通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本细则未涉及事宜,以学校研招办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学院设有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电话:0551-62901830/62901831

    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咨询

    电话0551-62902365/62901835 联系人:梁老师  吴老师

      

    文法学院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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